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问题解答

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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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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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drew

提问标题: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提问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公司新代理一个产品,注册证最上面注册证编号体现的是新版的分类目录,下面备注那里体现的是老版的分类目录,目前我公司经营许可证上经营范围都是老版的目录明细。我们需要重新增加对应的新版目录范围后才可以经营,还是可以按照老版的不用做增加、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2021年8月12日我局器械注册处工作人员已邮件回复咨询人。告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有关2017年新版分类目录配套文件执行的相关要求。涉及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分类目录备注问题,2021年8月12日我局药械流通处工作人员已邮件回复咨询人。告知内容:请您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新版分类进行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变更后,再进行销售。感谢您致信我局,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答复单位: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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